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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政府

日期: 2023-12-21 03:32:55 来源: 爱游戏平台靠谱吗 阅读: 1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云县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建议》的通知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云县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建议》的通知

  《灌云县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建议》已经县十六届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和《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苏办〔2020〕11号)精神,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方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县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对化工集中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环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定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企业内部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风险管控方案。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县临港产业区、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不再单独列出,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方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环节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县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以及《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退出。(县工信局、临港产业区牵头,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县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严控涉及光气、硝化工艺、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化工集中区内不得建设生产和使用具有爆炸特性的化工生产企业或生产装置。(县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全面推进园区高质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要求,指导协调我县临港产业区科学编制完善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统筹做好与规划环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的衔接。(县临港产业区、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高度重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苏应急函)〔2020〕240号)将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确定为B类风险等级的存在问题,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的有关要求,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的持续整治提升,不断提高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在较短时期内将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降至C类以下,逐步实现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整体可防可控。(县临港产业区牵头,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县临港产业区要持续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县临港产业区牵头,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县工信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严格执行国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生产装置设计、制造和维护标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严格实施安全准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执行全县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县工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县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有关单位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督促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县发改委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工作,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化工园区要加快建设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加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临港产业区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有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七)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废弃物进行鉴别鉴定。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灌云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强化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执法措施和法制建设力度,依法依规监管危险化学品。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县安委办牵头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推动工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制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积分制管理制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九)强化约束力度。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未批先建、非法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从严监管。(灌云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创建一级标准化。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完善、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审机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相衔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对一级标准化企业原则上凭其安全承诺和年度报告,可减少安全生产执法频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县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鼓励企业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撑,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县教育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县工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统一纳入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备案。(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加大化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大型储罐安全保障、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应用,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加快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临港产业区具体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十二)切实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企业通过内部培养或外部聘用形式建立化工专业技术团队。(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临港产业区具体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支持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县教育局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十三)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根据《连云港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县作为化工监管重点县,应设立化工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县编办、应急管理局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持续开展企业结对帮扶提升工作,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能力,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涉及单位共同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补充完善化工行业专家库,规范专家技术服务行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提请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对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灌云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加强危化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整合、综合提升的原则,结合安全风险、危险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的特点,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镇街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十五)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将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纳入全县安全管控范围,健全监管制度,加强重点监督。(县公安局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进一步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管理机制,动态掌握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效防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各镇街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在相关安全监管职责未明确部门的情况下,应急管理部门通过牵头协调、约谈督办、汇总通报等方式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灌云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完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县安委办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六)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县、镇街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立县级区域内安全生产执法统一管理机制,统一编制执法计划、调配执法力量、培训教育考核执法人员,县、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各镇街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依照国家部署可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选聘专业人才。(县委组织部、编办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七)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进一步明确资格标准,严格考试考核,突出专业素质,择优录用;到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既严格执法,又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各地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并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园区共同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各镇街、县各有关部门要格外的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扛起抓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整合各方面力量,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新媒介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举措,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示范企业、示范单位。要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工作调度和重大问题协调。县安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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